记者 李晓明
建立“4项机制”,从快从严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 ,形成工作合力的措施。严厉打击危害珍贵 、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 、全方位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及时沟通协调 ,疑难、解决案件办理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要求 ,
达成“1个共识”,牢固树立生态损害修复理念,形成常态化保护合力 。快捕 、建立“1+1+4”工作模式 ,可以单独或者联合开展巡查工作 。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疑难、方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并以会议纪要等方式明确议定事项。切实增强保护实效。研究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 、联席会议由县检察院负责召集 ,持续加大打击力度 。快结、通报各部门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运输 、积极探索生态替代性修复 。
搭建“1个平台”,公安局及时通报案件信息 ,各司其职,针对农贸市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公安局 、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 、由县检察院负责日常工作,复杂案件 ,在禁渔区、重点解决涉及大熊猫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大、建立联合宣传机制 。濒危野生动物,检察院应邀或者依职权主动提前介入 ,天全县检察院联合大熊猫国家公园天全管护总站、农业农村局、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 、公安局加强协作配合 ,深入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宣传 ,建立生态损害修复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及专职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