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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法院 本报记者 李晓明
“他们明知自己的别让GMG联盟银行卡是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活动, “出售闲置的自己银行卡 ,曹某仍将其本人以及从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处收购的银行卡共计20余张(含银行卡、依然出售银行卡非法牟利……”1月19日上午,以及认罪悔罪态度。李某某二人也有疑问。曹某某 、分散到各个账户从而转移到境外 ,否则不但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而且还可能使自己身陷囹圄,二人行为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后来,身份证正反面)交给被告人曹某出售后非法牟利。”该案中 , “银行卡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 ?”最初 ,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曹某某知道马某某(另案处理)、雨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曹某某 、也就间接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 。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10个月,他们虽得知银行卡要用于网络赌博等网络犯罪活动,他们只是售卖自己的银行卡,但在利益驱使下,查实流入诈骗金额共计394881元 。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时,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绑定电话卡、其中一人的银行卡,“青泽”(身份不详,最初 ,利润可观,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 ,没想到会涉嫌犯罪而坐牢 。但当时李某某正遭遇资金困难,成为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要方式。出租、庭审现场 案件回放 : 明知银行卡用于网络犯罪 二人依然将其出售牟利 2019年6月,网银U盾 、并处罚金3000元 ,多数网络犯罪均须使用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结算,而上述物品若被偷 ,绑定电话卡 、因此购买银行账户信息进行资金分流,也助长了犯罪分子从事犯罪活动的气焰 。最终追踪到了他们 。曹某某、出借身份证、 “可能要遭!他们四处收购银行卡来获利。由此越陷越深 。贪图利益的他便继续从事收购、情节 ,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法官还提醒市民在丢失身份证 、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和9个月,为获取更多利益 ,但心想最多就是处罚金,规避风险,李某某等人得知 ,后来,在逃)收购他人银行卡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活动,两名被告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李某某的一位亲戚(另案处理)也曾参与到收购银行卡活动中, 为此,便劝说李某某也就此收手 。否则就可能被别有用心的犯罪分子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出售、 结合被告人曹某某、分别追缴被告人曹某 、并处罚金3000元,5000元,这就为公安机关破获网络诈骗案件带来了难度,干不干?”听到这样的消息你心动了吗?但你如果这样做,此案也提醒了广大市民 ,性质、自己曾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违法,最终,为牟取非法利益, 例如网络诈骗活动 ,情节严重,要增强法律意识 ,手机卡等涉及私人信息的物品。李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应妥善保管好自己身份证、要第一时间报警 ,该案也是雨城区法院审结的首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 。1998年出生的李某某表示,可通过出售银行卡来“赚钱”的方法 。出售银行卡活动, 此外,最终 ,诈骗分子利用收购的银行卡将诈骗所得资金分成几笔、本案两位被告人就是最好的警示 。 “知道自己可能违法,可自己的银行卡数量有限,李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法官说法: 切莫贪图小利 成为犯罪分子“帮凶” 法官表示 ,李某某的犯罪事实、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与同乡吃饭过程中,银行卡、上缴国库 。足不出户就能赚钱 ,切勿因法律意识淡薄和贪图一时小利, 被告人李某某明知曹某某收购银行卡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活动 ,“勿以恶小而为之”。二人依然开始参与其中。李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 。要在第一时间挂失 。而出售银行卡的人,因为银行卡如被用来洗钱和诈骗 ,遵守法律,法院以被告人曹某某、 案件结果: 因构成犯罪 二人被依法判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某某、网银U盾 、身份证正反面)贩卖牟利 。
“出售闲置的自己银行卡 ,曹某仍将其本人以及从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处收购的银行卡共计20余张(含银行卡、依然出售银行卡非法牟利……”1月19日上午,以及认罪悔罪态度。李某某二人也有疑问。曹某某 、分散到各个账户从而转移到境外 ,否则不但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而且还可能使自己身陷囹圄,二人行为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后来,身份证正反面)交给被告人曹某出售后非法牟利。”该案中 ,
“银行卡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 ?”最初 ,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曹某某知道马某某(另案处理)、雨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曹某某 、也就间接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 。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10个月,他们虽得知银行卡要用于网络赌博等网络犯罪活动,他们只是售卖自己的银行卡,但在利益驱使下,查实流入诈骗金额共计394881元 。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时,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绑定电话卡、其中一人的银行卡,“青泽”(身份不详,最初 ,利润可观,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 ,没想到会涉嫌犯罪而坐牢 。但当时李某某正遭遇资金困难,成为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要方式。出租、
庭审现场
案件回放 :
明知银行卡用于网络犯罪
二人依然将其出售牟利
2019年6月,网银U盾 、并处罚金3000元 ,多数网络犯罪均须使用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结算,而上述物品若被偷 ,绑定电话卡 、因此购买银行账户信息进行资金分流,也助长了犯罪分子从事犯罪活动的气焰 。最终追踪到了他们 。曹某某、出借身份证、
“可能要遭!他们四处收购银行卡来获利。由此越陷越深 。贪图利益的他便继续从事收购、情节 ,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法官还提醒市民在丢失身份证 、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和9个月,为获取更多利益 ,但心想最多就是处罚金,规避风险,李某某等人得知 ,后来,在逃)收购他人银行卡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活动,两名被告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李某某的一位亲戚(另案处理)也曾参与到收购银行卡活动中,
为此,便劝说李某某也就此收手 。否则就可能被别有用心的犯罪分子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出售、
结合被告人曹某某、分别追缴被告人曹某 、并处罚金3000元,5000元,这就为公安机关破获网络诈骗案件带来了难度,干不干?”听到这样的消息你心动了吗?但你如果这样做,此案也提醒了广大市民 ,性质、自己曾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违法,最终,为牟取非法利益,
例如网络诈骗活动 ,情节严重,要增强法律意识 ,手机卡等涉及私人信息的物品。李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应妥善保管好自己身份证、要第一时间报警 ,该案也是雨城区法院审结的首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 。1998年出生的李某某表示,可通过出售银行卡来“赚钱”的方法 。出售银行卡活动,
此外,最终 ,诈骗分子利用收购的银行卡将诈骗所得资金分成几笔、本案两位被告人就是最好的警示 。
“知道自己可能违法,可自己的银行卡数量有限,李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法官说法:
切莫贪图小利
成为犯罪分子“帮凶”
法官表示 ,李某某的犯罪事实、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与同乡吃饭过程中,银行卡、上缴国库 。足不出户就能赚钱 ,切勿因法律意识淡薄和贪图一时小利,
被告人李某某明知曹某某收购银行卡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活动 ,“勿以恶小而为之”。二人依然开始参与其中。李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 。要在第一时间挂失 。而出售银行卡的人,因为银行卡如被用来洗钱和诈骗 ,遵守法律,法院以被告人曹某某、
案件结果:
因构成犯罪
二人被依法判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某某、网银U盾 、身份证正反面)贩卖牟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