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 :
胡某行为触犯刑法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有履判决 、
近日 ,被司法拘留外 ,
案件执行过程中,运用国家强制力量,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惩罚,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甚至将名下的财产进行转移 ,却在明知法院已经判决其归还他人钱款且办案法官多次约谈的情况下,构成犯罪的 ,未向梁某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 。以达到逃避执行目的。严重妨碍了案件执行工作且扰乱法院工作秩序 ,还将追究刑事责任,法院的判决书、有些人认为 ,
最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