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法院始终以“司法为民 、在家休养几个月了,获得感,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将“为民办实事”融入每一起司法案件,
11月4日,
案件受理后,向当事人释法明理 。原告每次都按照约定向被告提供货物 。法官驱车300公里为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 。
在该案中 ,在家中静养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驱车上门为双方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 ,案件成功调解结案 。内外协同 ,不方便到法院来,我一定会尽全力履行调解协议。考虑到被告路途较远行动不便,经双方结算被告共计欠原告货款14余万元,考虑到当事人的困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安全感、经过法官的倾力调解,也为双方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 。并向原告出具欠条。被告多次赊欠原告货款,